2021年上海摩托车限行 上海摩托车限行通告 上海摩托车销量
上海蓝牌摩托车行驶范围
上海蓝牌摩托车续驶里程在50CC下面内容,蓝牌标明是助力车。
因此,根据规定,下列区域道路禁止悬挂沪C、沪D、沪E号牌的轻便摩托车通行:
沿宁国南路(不含此路)mdash杨树浦路(宁国南路至宁国路,不含此路)mdash宁国路(含此路)mdash黄兴路(含此路)mdash中山二路(含本路)mdash中山北路(含本路)mdash中山北路(含这条路)。
中山西路(含此路)-中山南路2号(含此路)-中山南路1号(含此路)-中山南路(含此路)-陆家浜路(含此路)-南浦大桥地面道路及黄浦江围合的区域。
摩托车是由汽油机驱动,用手操纵的两轮或三轮车。它轻便、灵活、快捷,广泛应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领域。它也被用作运动器材。
摩托车的种类:一般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摩托车的组成:摩托车由发动机、传动体系、行驶体系、制动体系和电器仪表五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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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C黄牌摩托车行驶范围
除下面内容禁行区域外为可行驶范围:
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道路,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图上红色区域为禁行区域
扩展资料
关于停止摩托车办理登记注册(上牌)的通知
沪领(2008)002号
各国驻上海领事馆: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向各国驻上海领事馆致意,并谨就如下事宜告知如下:
为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根据中国民族环保总局规定,本市自2008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分别对总重大于3.5吨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和总重小于3.5吨的汽车实施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III标准”)。达不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将不能在中国注册登记(上牌)和投入使用。此项规定同样适用领馆及其人员携运进口的公私用机动车辆和拟从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已登记机动车辆。
顺带提一嘴,基于同样缘故,本市目前已不再为摩托车办理登记注册(上牌)。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三日于上海
参考资料上海公安-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上海对于摩托车的限制有什么?
2017年4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对于上海道路一系列禁行措施进行了明确。
按照通告规定,悬挂“沪A”“沪B”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将禁止在“三纵三横”城市主要干道以及淮海路等路段通行,货运车通行也受到一系列限制。
扩展资料: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二、全市道路禁止通行措施
(三)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
三、摩托车禁止通行措施
(一)悬挂“沪A”“沪B”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1.“三纵三横”城市主要干道,包括东纵:中山南路(陆家浜路以北段)—中山东二路—中山东一路—吴淞路—四平路(中山北二路以南段);
中纵:鲁班路(中山南路以北段)—重庆南路—重庆中路—成都北路—共和新路(中山北路以南段);西纵:漕溪北路(中山西路以北段)—华山路—江苏路—江苏北路—曹杨路(中山北路以南段);
南横:陆家浜路(中山南路以西段)—徐家汇路—肇嘉浜路—虹桥路(中山西路以东段);中横:延安东路(中山东一路以西段)—延安中路—延安西路(中山西路以东段);
北横:周家嘴路(黄兴路以西段)—海宁路—天目中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中山西路以东段)。
2.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常熟路段)、宝庆路(淮海中路以南段)、衡山路(天平路以北段)、世纪大道〔延安东路隧道出口至杨高南(中)路段〕、西藏北路(海宁路以南段)、
西藏中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以北段)、北京东路、北京西路(万航渡路以东段,其中万航渡路至成都北路段禁止通行时刻为每日7时至19时)。
3.?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道路,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二)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三)悬挂“沪C”“沪D”“沪E”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下面内容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宁国南路(不含此道路)—杨树浦路(宁国南路至宁国路段,不含此道路)—宁国路(含此道路)—黄兴路(含此道路)—中山北二路(含此道路)—中山北一路(含此道路)—中山北路(含此道路)
—中山西路(含此道路)—中山南二路(含此道路)—中山南一路(含此道路)—中山南路(含此道路)—陆家浜路(含此道路)—南浦大桥地面道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
(四)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下面内容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
—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复兴路—淀山湖大道—港周路—盈朱路—青赵公路—北青公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公安局-禁行限行措施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