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啥时候不限号的
限行时刻自2025年11月10日起,郑州市恢复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有关规定。限行时刻为每周职业日的7时至21时。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职业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郑州2025年汽车限号,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执行相关限行规定。具体内容如下:限行时刻每周职业日的7时至21时,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限行,职业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限行时刻郑州市机动车限行时刻为职业日的7时至21时。这里的职业日指的是周一至周五,不过存在独特情况,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周日,会按对应调休的职业日进行限行。例如,若某个周末因调休需要上班,那么这个周六或周日就按照正常职业日的限行制度来执行。
郑州市机动车限号措施自2025年11月10日起开始实施,其中11月10日至14日为过渡期,11月17日起正式处罚违规行为。限号措施启动时刻郑州市明确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这一决定是基于城市交通管理需求,旨在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空气质量。
郑州市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下面内容为具体内容:限行时刻每周职业日的7时至21时,法定节假日调休上班的周周日按对应职业日限行。例如,若某周六因调休需上班,则按周五的限行制度执行。
郑州限行一天罚几次
一般情况下,限行车辆一天被电子眼拍到多次的,只对其进行一次处罚,不过在三小时内,如果超过三小时仍被拍到的话,那么可以重复处罚。这种说法考虑到了车辆在短时刻内可能因独特情况而多次违规,给予了一定的大度度,但如果违规行为持续较长时刻,就会进行多次处罚,以维护限行规定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周二限行2和7 周三限行3和8 周四限行4和9 周五限行5和0 新能源车豁免: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可全天通行。
限行时刻:自2025年11月10日起,郑州恢复执行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时段为职业日的7时至21时。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导致周周日需上班,则按对应调休的职业日限行制度执行。
限行一天罚一次,即同一时段同一路段违反禁令标志行驶属于同一违法行为,只罚一次。但如果在不同时段或不同路段多次违规,则可能面临多次处罚。不过,郑州也设定了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的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刻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
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周日,按对应调休的职业日限行。限行范围郑州市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郑州限行政策详情
1、恢复依据与过渡期安排恢复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有关规定。2025年11月10日至14日为过渡期,期间违反限行措施的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纠正,但不予处罚。正式处罚时刻与限行目的自2025年11月17日起,违反限行措施的行为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2、郑州限号新制度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有关规定,具体制度如下:限行时刻职业日每日7时至21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导致周周日需上班,则按对应调休的职业日限行制度执行。
3、限行时刻自2025年11月10日起,郑州市恢复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有关规定。限行时刻为每周职业日的7时至21时。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终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职业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4、郑州于2025年11月重启限行,车主清晨刷到通知后在朋友圈反复确认。此次限行政策要点如下:限行时刻为职业日7时至21时,包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车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调休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职业日限行。限行范围是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道路。
5、郑州限行政策中,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下面内容是关于郑州新能源车限行政策的详细介绍:新能源乘用车限行规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郑州市恢复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有关规定。在此规定下,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限制。
6、郑州市限行措施具体规定如下:限行区域郑州市限行区域为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的所有道路。该范围覆盖了郑州市核心城区,明确排除了四条三环道路本身,仅针对其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实施限行。限行时刻限行时刻为每周职业日(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1:00。
